为做好本科生考研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以考研为着力点促进良好学风院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统筹兼顾,合理适度;优劳优酬,鼓励竞争。
二、奖励项目
1、班主任考研奖
班主任所带班级(按自然班计算)当年考研录取率:
①超过当年全校考研录取率低于当年全院考研录取率部分,每个百分点奖励50元;
②超过当年全院考研录取率部分,每个百分点奖励400元。
2、年级辅导员考研奖
辅导员所带毕业年级当年考研录取率:
①超过当年全校考研录取率低于全院前三年平均考研录取率部分,每个百分点奖励50元;
②超过学院前三年平均考研录取率部分,每个百分点奖励400元。
3、系主任考研奖
本系当年考研录取率:
①超过当年全校考研录取率低于当年全院考研录取率部分,每个百分点奖励50元;
②超过当年全院考研录取率部分,每个百分点奖励400元。
三、考研录取率的计算与确定
1、全校、全院本科生考研录取率计算以年终学校公布数据为准。
2、各系、班级考研率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年底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为依据,由学办计算得出。
考研录取率计算公式:
考研录取率=本科生升学人数÷毕业生人数×100%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计算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附则
1、奖励纳入当年度年终绩效分配一并发放。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解决。